社科处(社科院、高教所)领导工作分工
1.社科处处长、社科院院长潘洪林同志
主持社科处、社科院全面工作,指导高教所开展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保密等工作,分管综合科。
2.社科处副处长、高教所所长李娜同志
主持高教所全面工作,负责人文社科项目组织与管理、社科成果管理、社科奖励组织、社科基地平台建设与管理、科研绩效评价、校社科联等工作,协管社会科学研究院,分管项目管理科、成果与基地管理科。
3.社科处兼职副处长单连春同志
协助开展社科项目组织、社科研究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协管社会科学研究院、项目管理科。
4.社科院兼职副院长王毅杰同志
协助开展重大项目培育、学术交流工作,协管社会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