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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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科处工作职责

社科处是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学校人文社科研究发展规划、科研政策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2.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人文社科研究管理规定,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人文社科类科研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过程管理、检查验收。负责人文社科类科技合同的业务审查及管理。

4.负责做好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的遴选、立项及结题验收。

5.负责人文社科研究成果的鉴定、报奖等工作。

6.负责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智库规划、培育、申报、验收和评估等管理工作。

7.负责人文社科学术团体的管理,协同做好学术道德建设和学术行为规范等科研诚信管理工作。

8.负责人文社科类科技发展的数据统计和信息化建设。

9.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科学研究院工作职责

社会科学研究院是人文社科科研业务实体单位,挂靠社科处。工作职责包括:

1.推进学校人文社科智库建设。

2.整合校内外研究资源,开展跨学科研究与交流合作,搭建人文社科协同创新平台。

3.建设各级各类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平台。

4.规划并组织实施社科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研究。

5.组织开展人文社科国际、国内学术交流。

6.协助做好人文社科高水平研究团队和拔尖科研人员引育工作。

7.协助推进学校人文社科建设与发展工作。

8.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

高等教育研究所是承担学校高等教育研究,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信息和咨询的组织机构,挂靠社科处。工作职责包括:

1.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现状与趋势。

2.研究高等学校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及培养模式等。

3.为学校改革与发展重要决策提供信息与咨询。

4.制订年度学校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

5.组织学校教研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验收及奖项申报等工作,推动成果应用。

6.组织高教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

7.指导和推进开展全校群众性高等教育研究工作。

8.做好与上级学会和各高校高教所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9.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