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首页  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

   社科处是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高等教育研究所挂靠社科处。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学校人文社科研究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人文社科类项目的申报与实施,组织策划、培育、申报人文社科重点重大项目。

3、负责人文社科研究成果的培育、鉴定、报奖等工作。

4、负责人文社科学术团体的管理,协同做好学术道德建设和学术行为规范等科研诚信管理工作。

5、负责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的遴选与实施。

6、负责组织开展人文社科国际、国内学术交流。

7、负责各级各类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智库的培育、申报与建设。

8、协助做好各类社科人才项目的申报,协助做好人文社科高水平研究团队和拔尖科研人员引育工作

9、协助开展人文社科学科建设与发展工作。

10、负责开展高等教育研究,组织制定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负责项目立项、过程管理等工作

11、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