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卢晶晶发布时间:2024-08-15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高校专家学者系统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重大研究成果,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申报人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篇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

三、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四、申报安排

1.请各院系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同时,提交申请人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教育部将视情采纳刊发。

2.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在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中填报研究专项成果刊发、采纳情况。

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1月25日前(星期一),申报人提交咨政报告电子版提交至社科处邮箱;申报人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连同佐证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联系人:卢晶晶  联系电话:7162  邮箱:skc@hhu.edu.cn

社科处

2024年8月13日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