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就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项目类别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二)申报学科范围
(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备注1个主要学科)。
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的学科范围限选(2)思想政治教育。
(三)研究内容
1.重大项目应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与现实需求,加强对教育改革、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等方面研究。
2.思政重大项目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为主要研究内容,以阐释师生关注的社会现象和热点问题、为师生释疑解惑为导向,通过深入研究,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四)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计算时间均从立项之日算起)。
(五)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由省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分别于项目批准立项时、通过中期检查后各拨付批准经费的40%,结项验收后拨付20%。鼓励各项目依托高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费资助。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报人资格的具体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承担项目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二)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每个项目只能有1个申报人,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三)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立项结果公布前,如申报人新增获批立项上述各类项目中的任一类,有关高校和项目申报人应主动向省教育厅撤回项目申请)。
2. 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4. 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我校限报重大项目15项,除此限额外,还可申报思政重大专项2项(思政课教师申报1项、辅导员申报1项)。
四、申报流程
见附件1
五、项目任务和成果有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研究实际,认真制定科学可行、注重质量的目标任务。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填报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即为项目合同。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申请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研究,并按照要求在信息系统定期填报研究进展,本课题预期研究成果与目标任务将作为项目评审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均不得变更。
(二)项目产出成果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研究内容与研究课题密切相关,主要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主要完成形式为:系列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
(三)重大项目应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系列论文应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SSCI、A&HCI等高水平国内(际)索引期刊发表。专著类成果需达到一定体量字数要求。研究报告类成果应有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或市厅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且取得实际效果(需提供党政部门采纳或批示的证明)。
六、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要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严把意识形态审查关和学术质量关,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择优推荐,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
(三)请各申报单位集中于2024年4月1日将《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纸质各两份报送社科处(河海馆212),以上材料(均为WORD格式,命名格式:重大项目申请书/活页+学校+姓名+课题名称)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联系人: 王 鹏 电话: 7162 邮箱:skc@hhu.edu.cn
附件:
1.申报流程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科处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