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年度检查和省社科基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卢晶晶发布时间:2023-04-12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一、年度检查和中期检查范围
    2021年和2022年立项的教育部人文项目参加年度检查

2022年立项的省社科基金参加中期检查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年度检查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所有成果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和项目批准号省社科项目所有成果标明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字样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报送材料

1.《中检报告书》(附件1)。

2.阶段性成果材料

3.在科研系统中申请绩效发放,《中检报告书》阶段性成果材料上传到附件操作流程见附件2。

四、相关注意事项

1.2021年立项的教育部人文项目今年为三期拨款2022立项的教育部人文项目今年为二期拨款按照教育部经费使用要求,当年拨款经费须及时使用。

2.按省财政要求,省社科基金首拨款需在立项2年内用完,2022年省社科基金首拨款应在2023年年底之前用完,若有剩余,省财政收回。

3.科研系统绩效提交时间:课题组于424日前提交,学院根据要求于5月5日之前审核,学校于5月9日之前审核

 

社科处

2023412


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