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鹏发布时间:2023-02-28浏览次数:10

有关单位:

  经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批准,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面向全市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揭示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为全面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更好地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青年)项目,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项目。

  1. 重大项目。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兼顾学理阐释与南京实际,侧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南京发展道路和发展战略研究。选题方向3个,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5万元。
  2.重点项目。侧重南京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研究成果立足转化应用,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选题方向10个,每项资助研究经费8万元。
  3.一般(青年)项目。兼顾应用对策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类项目的成果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基础理论研究类项目的成果要有深度、有新意。选题方向28个,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
  三、申报要求
  1.本次招标有41个选题方向,不受理自选选题,但申请人可以根据选题方向微调具体申报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申请人在“南京市社科基金和新型智库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njskpt.025nj.com/),申报系统使用方法详见《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使用手册》。申报时间为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24时,单位审核截至2023年3月22日18时,逾期申报平台自动关闭。
  3.申请人在线注册后,下载《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设计论证(活页)》模板,离线填写内容保存后上传至系统,完成申报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以打印《申请书》《设计论证(活页)》。
  4.申请人要按照《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填写《设计论证(活页)》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资料,否则不予评审。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相关单位。
  5.各单位组织和指导申请者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须于2023年3月24日前统一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河海馆212,不受理个人申报。报送材料包括:(1)《申请书》及《设计论证(活页)》纸质版一式份。(2)投标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kc@hhu.edu.cn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人不具备申报条件的;选题不符合《选题方向》;项目论证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项目无关;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发布

具体的申报条件、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等,详见《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联系人:王鹏,电话:7162

 

 

                                                                                                  社科处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  选题方向.pdf

附件2  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