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开展江苏发展研究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7      访问次数: 10

各有关单位:

“江苏发展研究奖”是面向全省政府系统及相关智库研究人员评选的优秀决策咨询成果类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为强化调查研究,提升决策咨询能力,推进新型智库建设,高质量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省政府研究室决定在全省继续开展“江苏发展研究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江苏发展研究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组织奖。评奖名额暂定为:一等奖20篇、二等奖50篇、三等奖70篇和组织奖20个。

二、评奖范围

2020年11月-2022年10月完成的优秀调研成果,包括省级政府部门集体或个人的调研成果;市、县(市、区)政府研究室(办公室)集体或个人的调研成果;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省有关智库集体或个人的调研成果。

调研成果包括在有统一书刊号(ISBN、ISSN、CN)的报纸、期刊、市(厅)级党政机关内刊上发表的应用性研究论文、调研报告等,或是未公开发表但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须附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申报评奖成果、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本次评选专著除外

三、申报办法

“江苏发展研究奖”实行限额申报。省政府各部门、设区市政府研究室(办公室)最多推荐申报4项,县(市、区)级政府研究室(办公室)最多申报2项,智库及其他单位最多申报3项。

申报人必须是研究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成果,同一研究成果不可重复申报。

省级政府部门的成果申报,由各部门办公室组织初选、推荐、申报;设区市、县(市、区)的成果申报,分别由本级政府研究室(办公室)初选、推荐,并由设区市政府研究室(办公室)统一组织申报;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省有关政策研究机构和智库的研究成果,由本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初选、推荐、申报。

成果申报须提交:(1)《江苏发展研究奖申报书》及电子版:《申报书》第1-2页正反双面打印3份,申报书第3页及后续内容请正反双面打印10份,无须装订;(2)成果原件5份及电子版。
      四、截止时间

参评成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4日(周一)。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申报书、研究成果及申报汇总表均需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kc@hh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推荐单位名称+江苏发展研究奖成果推荐书”字样,纸质材料由各院系统一报至河海馆213室。

联系电话:83786527

20220927关于组织开展江苏发展研究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园网.zip 

社科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