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195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形式初审,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专项第一批拟资助项目清单,现予以公示。
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20日17:00前,将署名意见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反馈到社科处。
联系电话:83787162
附件:2022年度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专项)第一批拟资助项目清单.xlsx
社科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