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申报公告规定,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如果存在上述情况,系统会自动识别并无法提交,这里面可能存在同一个老师在多个课题组担任成员,也可能存在有申请人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列入,请申请人一定在系统提交之前再次核查。
3、申请书填报时:申请书中第三部分 研究基础 应该体现活页中不能填写的成果作者、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但是在申请书中第二部分 课题设计论证(即活页)研究基础 前期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限报5项,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
4、按照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间接经费:重点14万元,一般、青年8万元。
5、不得出现以下情况:“课题论证”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往年申请书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同时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有主持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6、在《申请书》“栏目二”或《活页》中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的,也不予受理。
7、数据录入:按省规划办申报模板(见附件)填写,《申请书》和《活页》中内容必须按要求规范、完整地录入网络申报系统。申报跨学科课题要按“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学科归类。《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中文名称,《数据表》中“学科分类”填写该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中文名称和英文代码,并录入英文二级学科代码。请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代码表》准确录入二级学科代码。
8、平台系统填报,课题组成员、项目负责人等不需要签名,但导出的纸质版需要签字盖章。
9、申报系统基本信息填错,申请人登录之后右上角有个用户信息维护,可以自行修改。
10、根据省规划办最新要求,我校申报安排调整如下:
3月7日-8日,各单位将申报书(一式2份,分成2摞,每摞放一份申请书)和《学院排序汇总表》纸质(签字、盖章)及排序后的汇总表电子版交至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核,当场核验,并逐一反馈修改意见。(申请书用学校发的模版即可,不用系统导出的,无需签字盖章)
3月11日交修改后申请书(一式一份),可用学校发的模版,无需签字盖章,用于省规划办审核。
3月11日社科处组织专家对投标书进行评审。
3月14-15日,省规划办形式审查纸质版申报书;社科处将修改意见集中反馈给学院。
3月16—17日,申请人修改投标书,完成系统电子版填报,申报提交后,下载并打印《申请书》,系统导出版本若存在大量留白等,可在不影响内容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格式,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签字盖章,一式三份《申请书》(一夹二)及word电子版《申请书》(命名方式“责任单位+学科+姓名+题目+申请书”)交给学院。
3月18日,学院集中将一式三份《申请书》(一夹二)和电子版申请书报社科处。社科处系统审核、纸质版用印。
社科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