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河海校政〔2017〕195号)文件精神,近期对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专项)到期应结项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经个人申请、申报单位初审、职能部门复审、专家评审,确定对申请结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定。现将结题情况予以公布。对评审结果若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5日17:00前,将署名意见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反馈到社科处。
联系电话:83787162 电子邮箱:skc@hhu.edu.cn
社科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