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经学校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审定,我校获思想政治专题研究项目15项,一般项目13项,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要求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申请书》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的最终成果不得低于《项目申请书》的预期成果。《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
2.《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项目结项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主要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三种形式,选择其中一种形式即可。
1.最终成果主要形式为学术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及其他形式成果。项目研究最终成果不能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结项工作由社科处邀请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方可申请结项。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完成或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标注教育厅两个以上项目的同一成果,结项时只认定为第一署名者一个项目的成果。
3.请项目负责人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三、截止时间
提交《项目任务书》2份,A4 纸双面打印,请于9月26日前报送社科处(河海馆212),同时将各项目任务书电子版发送到skc@hhu.edu.cn。
联系人:王鹏 电话: 7162
社科处
2021年9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