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贵州省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卢晶晶发布时间:2021-08-28浏览次数:200

各有关单位:

贵州省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为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努力打造研究和弘扬国学的学术高地与高端交流平台,经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批准,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称“贵州省社科规划办”)与贵阳孔学堂文化传播中心(下称“贵阳孔学堂”)共同出资,设立“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下称“国学单列课题”)。该课题重点资助对国学发展起促进作用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是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省社科规划课题具有同等学术地位。现就做好贵州省2021年度国学单列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理单位

  贵州省社科规划办 贵阳孔学堂

二、申报对象

  (一)申请对象原则上应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院校,省级(含)以上社科院等国内重点科研单位的科研人员。

  (二)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专职科研人员经审查资格合格也可申报。

  (三)正式受聘于内地(大陆)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港澳台研究人员,可以根据相关条件申报。

三、申报范围

  (一)本次申报的国学单列课题类别包括重大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

  (二)以文、史、哲3个学科为主,也可跨学科或多学科研究,但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三)重大课题确定具体条目,申报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文字表述做出适当调整,但不能做颠覆性修改。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确定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以参照拟定选题,也可以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范畴内自行设计题目和研究内容。

  (四)重大课题选题条目

  1. 黔中王门学案辑录与研究

  2. 阳明心学的海外传播和世界影响研究

  3. 中国共产党人的“心学”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研究

  4. 中华文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研究

  5. 中国传统伦理的精神哲学发展

  6. 西学东渐视阈下的“新经学”研究

  7. 传统文化与乡村振兴研究

  8. 贵州乡贤文化研究

  9. 国家治理视域下的屯堡文化研究

  10. 新媒体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路径研究

  (五)一般课题、青年课题选题条目详见课题指南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青年课题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1982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五、课题要求

  (一)成果形式及字数:成果形式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和软件等。重大课题成果正文字数原则上要求30万字以上,一般课题成果正文字数原则上要求25万字以上,青年课题成果正文字数原则上要求20万字以上。

  (二)研究期限: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算起3-4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结项要求:提交鉴定申请结项前,重大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CSSCI来源期刊或国家级权威媒体上发表2篇理论文章,在《孔学堂》杂志发表1篇理论文章;一般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CSSCI来源期刊或国家级权威媒体上发表1篇理论文章。

  课题研究期限过半时贵阳孔学堂将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时要求重大课题已完成10万字以上书稿,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国家级权威媒体上发表1篇理论文章,要求一般课题已完成12万字以上书稿或在CSSCI来源期刊或国家级权威媒体上发表1篇理论文章,要求青年课题已完成12万字以上书稿。

  所有公开发表理论文章均须标注“贵州省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研究成果”字样。

  (四)出版要求:课题成果须经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开出版,擅自提前出版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课题组应退回课题资助经费。对通过结项,鉴定等级为“优秀”和“良好”的成果,孔学堂书局享有优先出版权。

六、资助经费

  (一)重大课题每项资助经费4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30万元,青年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

  (二)课题经费分三次拨付:立项时拨付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20%,课题结项鉴定通过后拨付30%。

  课题经费有三种拨付或报销方式:

  1. 拨付给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按所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办理。

  2. 直接拨付给课题组,课题组持相关票据到贵阳孔学堂报销。

  3. 直接拨付给课题组,不用票据报销,但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相关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填报的前期研究成果,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应能查询到,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待发表的成果。凡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

  (二)课题一经立项,随即签定合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一个课题原则上只能有一位课题负责人。多人参与申报的课题,应明确一位课题负责人,申报材料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未明确负责人或填报多位负责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四)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

  1. 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国学单列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同年度其他国学单列课题的申报。

  2. 在研国学单列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国学单列课题,贵州省内在研国家级课题及省级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国学单列课题,2021年8月26日前已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报。

  3. 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国学单列课题的申报,在研国学单列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国学单列课题的申报。

  4. 申请人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学单列课题。

  5. 凡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八、材料报送

学院于9月23日之前集中将《申请书》纸质版8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至社科处(河海馆212),相关电子版发邮箱skc@hh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7162

                                                                                   社科处

2021828

附件1.贵州省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指南.doc

附件2.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