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一、中检范围
2020年立项的教育部人文项目和省社科基金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报送材料
1.《中检报告书》1份(附件1,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 阶段性成果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采纳证明扫描件装订在研究就报告前,若为论文成果,请将目录信息、正文中项目负责人姓名、学校信息、项目标识号用荧光笔标注)。
3.提交《河海大学社科项目绩效审批表》(附件2)。教育部人文项目:总经费为10万的,总绩效2.8万(其中中检绩效1.4万),总经费为8万的,总绩效为2.2万(其中中检绩效1.1万)。省社科基金:总经费5万元,总绩效1.8万(其中中检绩效0.8万),总经费为8万的,总绩效为2.9万(其中中检绩效1.45万)。
四、相关注意事项
1、2020年立项的教育部人文项目,2021年为第二次拨款,本次拨款额见附件3,2022年拨款为最后一次,拨款额为结项绩效,2022年应完成项目研究,办理结项,领结项绩效。
2、按省财政要求,省社科基金首拨款需在立项2年内用完,2020年省社科基金首拨款应在2021年年底之前用完,若有剩余,省财政收回。
3、教育部人文社科中检通过项目,4月中旬之前领取完中检绩效。
4、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021年拨款经费和结转经费需在6月底支出60%;9月底支出90%;10月底全部支出完毕,未完成指标项目将收回剩余经费。
5、纸质版提交时间:4月28日前学院集中提交中检材料。
联系人: 卢晶晶 电话:7162 邮 箱:skc@hhu.edu.cn
社科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