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教育部社科司通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已启动;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中期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2018年6月15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中检,请项目依托学校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中检模块填报中检信息,变更模块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采纳证明扫描件装订在研究就报告前,若为论文成果,请将目录信息、正文中项目负责人姓名、学校信息、项目标识号用荧光笔标注)。
4.在线填报信息截止日期:2018年7月2日。请各学院于2018年7月3日之前报送纸质材料至人文项目科(河海馆226)。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卢晶晶 电话:7162 邮 箱:skc@hhu.edu.cn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精心组织中检工作,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
2.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3.中检结果将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科技处、社科处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