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16年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范围
清理项目:2012年、2013年立项的去年应结项的未结项项目。 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可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在清理截止时间前未及时提交项目研究成果,省规划办即终止该项目研究。
结项项目:2013年、2014年立项的研究到期项目,其结项成果形式及数量需与立项通知书的要求一致。
二、结项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请根据立项通知书要求,准备结项材料。
(1)项目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要内容的,最终成果为2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应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成果专刊》是专门呈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实际部门的内刊,稿件内容要紧扣项目主题、有深度学理分析,有具体对策建议,做到立论充分,概念清晰、观点鲜明、调查充分、务实管用、语言精练、篇幅4000字以内。项目项目负责人根据“江苏省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撰写注意事项”要求(附件1),将撰写好的成果要报发送至skc@hhu.edu.cn。
(2)项目以基础研究为主要内容,最终成果必须在重要学术理论刊物发表5篇以上的系列论文(主持人为第一作者的至少5篇),并产生一定学术影响(权威期刊发表、报刊转载)。论文内容须紧紧围绕项目研究主题和研究范围,注重连贯性,同时标注“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字样并附项目编号。
(3)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可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改为系列论文结项的,必须有3篇以上省级刊物发表的系列论文(项目负责人至少有3篇论文为第一作者),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改为书稿结项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4)所有成果须匿名装订。隐去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
(5)所有成果经专家鉴定,经鉴定达到省级项目结项要求的,方可结项。
三、成果归档
(1)填写成果归档单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签字(附件2)。
(2)在科技处科研系统中,“我的成果——验收列表——验收新增”里在线填写成果登记表。待结项证书发放后,我处审核通过。
(3)填写社科项目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
四、结项材料报送
(1)《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4)(一式3份),纸质版审批书决算部分根据财务打印的明细表填写,再加盖财务处和审计处的章。(加盖审计处的章需携带申报书,常州校区的项目在常州校区加盖财务处、审计处章),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命名。
(2)成果简介(一式4份,字数3000—5000),须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在结尾处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结项成果(一式4份):要求装订成册,匿名装订,装有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的,请将论文集装订成册(并在首页附论文清单1页,显示2张表,第一张表注明是主持人人为第一作者的清单,第二张注明主持人为非第一作者的清单,匿名),论文需提交复印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正文;所发表论文涉及本人身份的字样(姓名与学校)全部覆盖后再复印。
五、结项注意事项
1、所有项目编号为省规划办立项批准号。
2、会议论文等未正式发表论文不作为研究的正式成果,无需订在成果里。
3、已录用论文未刊发论文可匿名将录用通知放进成果里,但不作为结项正式成果,只作为辅助材料。
4、具体结项要求请参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
5、获奖、采纳证明等材料夹在审批书里,无需装订在成果里。
四、截止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通知相关教师做好清理和结项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集中将结项材料纸质版报送我处项目管理科(河海馆226),电子版请发至skc@hh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卢晶晶 电话:7162 材料报送地址:项目管理科(河海馆226)
科技处、社科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