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
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人文项目科联系。
请申报者于
(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
联系人:刘峰 电话:6527
邮 箱:skc@hhu.edu.cn
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