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术交流、推动科研项目研究水平、提高我校国家社科项目结项率,请各学院组织开展国家社科基金立项项目年度检查和预验收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
1、检查对象
检查范围:2011年——2014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在研的各类项目(不包含重大项目),若确定今年11月月底之前能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不参加此次年度检查。
2、检查内容
(1)项目负责人填写《年度检查表》(附件1),说明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变更情况,到期项目按时完成情况,成果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等。
(2)填写《经费支出情况表》(附件2)。
(3)若有重要事项变更,如今年应结项但达不到结项条件,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表》(附件3)。
3、提交时间:
各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学院,学院于10月10日之前统一将附件1、附件2、附件3(一式2份)报至我处项目管理科(河海馆222),电子版发至skc@hhu.edu.cn。
二、预验收审查
1、预验收项目范围:按照立项通知书或延期变更表要求,项目到期时间为2015年的在研项目。
2、预验收方式:通过举办学术交流会、学术沙龙等形式,学院组织专家对本院在研到期的国家社科项目集中进行预验收审查。
3、预验收时间:10月份,请各学院于9月底告知我处预验收具体形式与时间,届时我处安排相关人员参会。
4、望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此项工作,充分凝聚专家和教师学术智慧,努力形成高质量的专家建议,并于10月底将预验收会议新闻稿发送至skc@hhu.edu.cn。
联系人:卢晶晶 电话:6332
科技处、社科处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