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经专家评审、教育厅审定,我校共获得重点重大项目3项,基金指导项目6项,专题研究项目1项。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批准立项项目原则上应在项目下达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请各院系尽快通知各项目负责人,以申报时填写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为基础,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见附件4),A4 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请于6月18日(星期四)前报送项目管理科(河海馆222),同时将各项目任务书xml格式电子数据(命名规则:“学校编码-项目批准号-任务书.xml”)skc@hhu.edu.cn。
《项目任务书》是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原则上不予调整。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项目任务书》进行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各院系和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人:卢晶晶,电话:83786332
科技处、社科处
2015年6 月10日
附件:任务书及变更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