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乐勇副会长指出,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要强化思想武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抓住历史机遇,深入开展环境资源法学重点课题研究,并发挥平台优势,推动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再上新台阶,同时要发扬优良学风,切实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
会议选举产生了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河海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
研究会的成立,有益于扩大我校环境资源法学科的对外影响,加强学术研究和师资培养,丰富教学内容和方法,对于我校该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首届学术年会由河海大学法学院承办,主题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与江苏环境资源法治建设”。年会围绕主题就全省环境资源诉讼与展望、环境资源问题的法经济学思考、我国环评文件信息公开的制度演变、我国水权转让规则的立法选择等专题进行了研讨。
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
(法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