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刘峰发布时间:2013-01-09浏览次数:72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面向全社会,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面向文化系统人员所申报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文化艺术建设实际、亟须开展的研究课题。

二、申报资格

1、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需在《申报、评审书》中提供完成过的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证明材料);

 2、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须在《申报、评审书》中注明论文发表的题目、期刊名称及时间);

 3、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310之后出生)。如申请人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填报项目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结项前,其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项,均以结项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项证书复印件,附于《申报、评审书》中。

3、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在《申报、评审书》中“申请者的承诺”下方签名,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A4纸不得超过5页),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

四、截止时间

请申报者于201334日前将《申报、评审书》一式3(用计算机填写,1份原件、2份复印件)6份论证活页以及配套的《申报、评审书》及论证活页电子版报至我处人文社科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             电话:6527

  箱:skc@hhu.edu.cn

 

 

                                       科技处、社科处

201218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doc

附件1:《课题指南》.doc

附件2:《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3:《课题论证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