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教育部2011年度相关项目经费已正式下拨,我处对下拨经费进行了认真梳理,于今日开始办理经费切割、经费本领取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拨款说明
1、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共11项,首期按批准经费的60%拨款);
2、2011年立项的后期资助项目(共1项,首期按批准经费的80%拨款);
3、2011年立项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项目 (二类课题1项,全额拨款);
4、2011年通过中期检查的09年立项项目(共11项,按批准经费的10%拨款);
5、2011年结项项目(共3项,其中1项按批准经费的10%拨款,其余2项属于清理项目结项,余款不拨)。
二、经费办理要求
1、2011年新立项的经费本由相关学院科研秘书统一领取,统一发放;其他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带经费本到财务处柜台上账;
2、领取时间为3月15日——3月20日。
联系人:刘 峰 联系电话:6527
科技处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