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2012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卢晶晶发布时间:2012-04-26浏览次数:84

 

各有关单位:

南京市科委日前发布《<2012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2012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部分。

2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宁高校(包括党校)、科研院所或咨询机构,政府、企业等可作为协作单位参与申报。重点项目共5项,课题名称、主要内容详见《指南》第一部分。在填写《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时原设定的格式和内容不得随意更改。重点项目单项资助经费约为8万元。

3.一般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市级党政部门,在宁高校(包括党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企业等可作为协作单位参与申报。我校不可作为第一申报单位申报,但可作为协作单位参与申报。按照《指南》第二部分所给出的重点领域、方向,可结合工作实际和决策需要,从不同角度自行确定选题。一般项目单项补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且需适当匹配自筹经费。

4.软科学研究侧重应用.鼓励项目申报单位与有关实务部门或单位方面联合共同组成研究团队。与协作单位共同申报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当与协作单位签订共同申报合作协议,协议书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5.申报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时效性,研究工作应在项目下达当年完成。

6.承担往年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7.申报单位应同意其获立项支持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由市科委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二、申报要求

1.重点项目同一申报单位同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同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同一项目。一般项目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我处统一规范申报授权程序, 请申报人于54日之前报送预申报的指南编号和课题名称进行登记,以便我处整合研究资源,避免校内重复申报。选题未经我处审核同意,不得申报。

2.采取网上申报(网上申报说明详见附件)的方式。申报人用以往注册或新近注册的用户名(用中文实名),请及时与我处人文社科办公室联系,以便激活。激活后才能填报。请个人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后可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情况。

3.本次项目申报日期为20124269:00-201251817:00。申报人申报课题须经我处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注意事项见附件)。因涉及审核盖章,申报人务必在514前完成所有网上填报及审核程序,并将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书》打印装订(每页均有水印),重点项目一式8份,一般项目一式6份。如有协作单位,还应增加1份以便对方存档),左侧装订(不得使用压条、铁夹或穿孔)。

联系人:刘峰 电话:6527

邮 箱:fengliu@hhu.edu.cn

 

                                      科技处

                                   2012年4月26日

2012年度南京市软科学.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