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卢晶晶发布时间:2012-06-15浏览次数:108

  

各单位: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启动了2012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 6 万元、 4 万元、 4 万元。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选题不单独标注。申请人应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申报学科范围:课题申报范围涉及 17个学科领域,研究内容不在《课题指南》范围内的,申请人可自选题目。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选题,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还可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应用对策研究选题(由研究内容决定),一般要求按照选题核心研究内容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应用对策研究不受理自选课题。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三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在二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

三、申报条件: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 39周岁( 1973年后出生);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报要求: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正在研究和没有结项的各类国家、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已经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部门立项课题,不得同题材重复申报、重复立项。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暂缓结项或被中止、撤项(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以及列入项目清理范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7月10日上午10:30前。请拟申报单位将填报好的《申请书》及《活页》(一式4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连同《课题申报一览表》电子版于截止日前报送到我处人文社科办(河海馆22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学敏 联系电话:6527

电子邮箱:fengliu@hhu.edu.cn

科技处、社科处

2012年6月15日

2012江苏省社科申报书活页.doc

2012江苏省社科申请书(新).doc

2012年省社科基金课题指南.doc

课题申报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