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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25      访问次数: 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省教育厅定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1.2024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含专题项目,下同)。

2.2023年及之前立项、尚未参加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

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1.学校将严格对照《项目任务书》开展审核,未完成既定研究任务的项目不得申请参加中期检查。

2.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一般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学校按照教育厅有关要求组织开展。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根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要求,应参加结项验收或已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立项项目。

(二)验收内容

申请结项项目研究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结项要求

1.学校将严格对照《项目任务书》进行审核,对未按照《项目任务书》完成既定研究任务的,一律不报送。

2.重大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一般项目的结项工作由各高校按照本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开展,结项结果报省教育厅审定。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研究工作,对立项建设的各类项目,强化过程管理,推动产出重大研究成果,提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

(二)对于由学院报送的中期检查和结项材料,务必做到形式规范,对研究成果的意识形态问题要严格把关。

(三)各学院要组织做好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往年已通过中期检查或结项验收不得重复提交。请于202619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社科处。

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83787162 ;地址:河海馆212室项目组织与团队建设科,电子邮箱:skc@hhu.edu.cn

 

附件:1.常见问题释疑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

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

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

8.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zip

 

 

 

                                            社科处

202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