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年度资助计划,现启动2024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资助方向
1、社科重大重点培育项目
用于培育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鼓励以重点领域科学前沿和国家发展规划以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面向我校特色研究方向和具有发展潜力的科研方向开展攻关,推动团队协同创新研究。
2、省部级研究团队或基地培育项目
用于培育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和基地,瞄准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一体化推进“学科方向—平台—团队”,强化学科交叉团队和交叉学科团队建设,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与理工科的交叉融合,突显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势和特色,有效提升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支撑力和贡献力。
3、省部级社科奖励培育项目
用于培育省部级社科奖励成果,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及江苏高质量发展和“强富美高”现代化建设的前沿问题,凝练新理念新观点,鼓励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培育能够得到学术界和社会好评的学术成果。
4、学科卓越期刊论文培育项目
用于培育学科卓越期刊论文成果,鼓励开展开拓性和原创性的精品成果研究,资助学科领域的标志性论文成果,推动学术理论中国化,提升我校在主流学术圈的影响力。
5、河海智库要报项目
用于培育具有战略眼光和决策支撑的咨政报告,设立《河海智库要报》,增强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功能,打造体现河海特色的“河海智库”,为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河海力量。
6、省部级社科研究基地资助项目
用于资助我校人文社科类省部级科研基地的科学研究,资助上述研究基地发挥我校优势学科优势,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社会现实问题,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产出高水平标志性研究成果,繁荣我校学术氛围,提升我校学术影响力。
7、社科精品文库项目
用于培育我校精品文库成果,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问题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问题,结合我校特色优势学科,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推出高质量精品文库,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各专项的申报要求、资助额度、考核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2、申报人具有良好科研基础和较好的成果预期。
3、同年度限报1项,不能同时享受其他各类基本业务费项目经费资助,有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以科研系统数据为准。
4、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项。
5、申请项目的核心内容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其他经费资助的,不予资助。
6、请各单位对项目申报人前期研究基础及限项要求等情况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7、《申请书与任务书》中的预期成果依照《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专项)申报和考核要求》(附件1)填写。
8、项目研究期限: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9、《申请书与任务书》中预算按照《经费预算编制说明》(附件2)填写。
三、申请结项项目成果要求
1、依据《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专项)申报和考核要求》提交相应的成果。
2、著作类、论文类成果须正式出版或发表。
3、以上成果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4、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标注。
5、项目经费按照“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合理合法使用。
6、研究过程中,经费预算调整在科研系统中申请,并说明具体理由。
7、成果需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
8、同一成果只能用于一项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验收。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人根据申报/审核说明(附件3)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线上项目申报工作,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人文专项)申报系统已开通,申报人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与任务书4份,并填写电子版申报汇总表(附件4)。
7月5日前,各学院对申报材料(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申报资格等)进行形式初审,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申报书纸质版(按申报类别分类叠放,分4组)交社科处,并在科研系统中完成审核。
联系人:卢晶晶 电 话:7162 邮箱:skc@hhu.edu.cn
社科处
2024年6月26日
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