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195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专家评审,确定拟资助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专项-党史研究专项)立项项目清单,现予以公示。
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5月12日17:00前,将署名意见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反馈到社科处。
联系电话:83787162
社科处 2021年5月10日
2021年度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专项-党史研究专项)拟资助项目清单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