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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人文专项)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22      访问次数: 355

各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195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年度资助计划,现启动2021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专项)第一批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资助方向

1、河海大学社科文库专项

重点支持我校社科专家尤其是中青年学者高水平的文科类(含跨学科研究)学术著作的出版;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科研人员,拥有著作权,并且是著作的第一署名人。申请资助出版的书稿应为基本完稿(80%以上),并已与出版单位草签了出版合同书;申请出版的学术著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2、社科重大项目培育专项

该专项培育社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鼓励以重点领域科学前沿和国家发展规划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新兴交叉科学和复杂体系研究为对象,面向我校特色研究方向和具有发展潜力科研方向开展攻关,协同创新研究。

3、社科基地项目专项

用于整合我校人文社科类省部级科研基地的优势资源,打造河海品牌特色智库。一是要发挥我校优势学科影响力,开展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理论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理论支撑;二要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重大现实问题,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三要并积极发挥社会服务与决策咨询作用,繁荣我校学术交流氛围,提升我校社会影响力与国际声誉。

4、社科成果培育专项

用于支持各类基础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推动学术理论中国化,推出标志性成果。对开展开拓性和原创性的精品研究成果加大支持力度;激励具有较高科研水平的科研人员出版学术价值高、社会影响大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精品。

各专项的资助额度、研究期限以及考核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2、申报人具有良好科研基础和较好的成果预期。

3、同年度限报1项,不能同时享受其他各类基本业务费项目经费资助,有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4、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项。

5、申请项目的核心内容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其他经费资助的,不予资助。

6、请各单位对项目申报人前期研究基础及限项要求等情况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7、项目研究期限: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

科研人员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线上项目申报工作,申请书纸质版提交3份,填写电子版申报汇总表(附件2)。

3月10日前,各单位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按类别排序)报送社科处。邮箱:skc@hhu.edu.cn

 

联系人:卢晶晶  王鹏

  话:7162

社科处

2021年2月22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