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年会在河海大学举行。省法学会副会长吴乐勇,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方晓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如海,省环保厅副厅长蒋巍,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张梓太,河海大学党委副书记郭继超,河海大学副校长陈星莺出席会议。
吴乐勇副会长指出,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要强化思想武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抓住历史机遇,深入开展环境资源法学重点课题研究,并发挥平台优势,推动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再上新台阶,同时要发扬优良学风,切实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
会议选举产生了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河海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李义松教授当选为会长,聘请邢鸿飞教授为名誉会长,方晓林等为顾问。
研究会的成立,有益于扩大我校环境资源法学科的对外影响,加强学术研究和师资培养,丰富教学内容和方法,对于我校该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首届学术年会由河海大学法学院承办,主题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与江苏环境资源法治建设”。年会围绕主题就全省环境资源诉讼与展望、环境资源问题的法经济学思考、我国环评文件信息公开的制度演变、我国水权转让规则的立法选择等专题进行了研讨。
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邢鸿飞教授主持开幕式。出席会议的代表100余人,收到论文60余篇。
(法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