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社科文库资助管理办法》,为鼓励我校人文社科教师积极投入学术探索和创新,进一步总结和展示人文社科学术成果,打造“河海特色”人文社科品牌,2014年河海大学社科文库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和条件
1、社科文库分为“河海大学社科精品文库”和“河海大学社科青年文库”两类:
(一)“河海大学社科精品文库”主要资助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学者高水平学术著作的出版;
(二)“河海大学社科青年文库”主要资助具有良好理论基础和学术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优秀学术著作的出版;
2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科研人员,拥有著作权,并且是著作的第一署名人。
3、申请出版的学术著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本学科领域具有出版价值和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著作;
(二)申请资助出版的书稿应为基本完稿(80%以上),并已与出版单位草签了出版合同书;
(三)申请出版的学术著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四)无知识产权纠纷。
4、下列情况不列入资助范围:
(一)获得其它形式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和再版专著;
(二)译著、论文集、科普读物以及工具书;
(三)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以及网络出版物;
(四)教科书、教参和一般数据库。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1、同一申请人每一年度只允许申报一项。
2、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由学院择优推荐,并将下列材料提交社科处:
(一)《河海大学社科文库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附带电子文档;
(二)符合出版要求的书稿全稿或基本完成(80%以上)的书稿打印稿一套;
(三)出版单位同意出版的草签合同。
3、 社科处对申请者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评定。评审通过者,列入社科文库资助计划。
4、 列入社科文库资助计划的申请人在正式出版前如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社科文库将不再给予其资助。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受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需在权威出版社出版。
2、受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须统一使用“河海大学社科精品文库”或“河海大学社科青年文库”专用封面。
3、受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应在受资助约定时间内出版;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出版的,应事先向社科处提出申请,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半年后仍未出版且无正当理由的,将取消其资助资格。
四、截止时间
请科研秘书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等交至我处人文项目科。
联系人:刘峰 电话:6527
邮 箱:skc@hhu.edu.cn
河海大学人文社科文库项目申请书.doc
社科处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