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14年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
2013年立项项目参加年度检查。检查重点:项目研究进度、中期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变更情况。提交材料:
①《年度检查表》1份及电子版;
②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份(2013年立项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论文至少1篇);
③《年度检查一览表》电子版。
二、项目结项:
1、结项范围:2012 年批准立项项目;按照任务书计划于2014年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2011年及之前立项的延期结项
2、结项提交材料:
①《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4份及电子版,按获准评审书,或者申请变的结果填写。项目经费支出栏须经财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②《终结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③最终研究成果2套(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有3篇以上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省级刊物发表的系列论文,可提供复印件,请在目录、正文处用彩色笔标出项目负责人信息和项目标识号;若是预期成果为调研报告,需要3名本学科的高级职称的专家鉴定材料,校内专家不超过1名)。
三、有关事项说明:
1、所有研究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和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计入研究成果。
2、请有关单位于2014年12月12日前,集中将上述中检和结项材料报送到项目管理办公室(河海馆222),电子版发送到skc@hhu.edu.cn。 联系人:卢晶晶 联系电话:6332
附件:2014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年检与结项相关材料.zip
科技处、社科处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