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我校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已启动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
1、2014年结项项目包括按预定计划到期项目、申请延期后到期项目和2014年底即将到期项目。
2、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此次对09年立项的项目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二、日程安排
根据省规划办的要求,我校定于6月30日和11月31日,分两批向省规划办报送结项申请。项目负责人须于此截止节点,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处项目管理科(河海馆222)。(因鉴定期为3个月,6月30日提交的老师如能顺利结项,则可能有机会申请2015年度国家基金。)
三、材料报送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4份,其中“经费决算”由财务处审核、签章,“单位审核”由审计处签章,采用2014年版本 ,可在社科处网站里“表格下载”模块下载。电子版发至skc@hhu.edu.cn。
2.另附经费开支明细账清单(由财务处出具并审核签章)。需先到财务处将经费开支明细账(一式4份)打印出来,贴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栏目处(不再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然后,在该栏目的指定处盖学校财务处、审计处的公章。
3.最终成果简介4份(5000字左右),须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名。
4.审批表、最终成果和成果简介刻成光盘2张。
5.装订成册的匿名(隐去单位和姓名)成果材料6套。
四、最终成果要求:
1.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注项目来源和批准号,未标注的成果结项时不予认可。
2.国家社科基金最终成果形式有专著、论文和研究报告。不同成果形式评估指标体系不同。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申报的最终成果形式(限1种)办理结项。
3.以专著结项:提交装订好的最终成果打印稿。成果通过专家正式鉴定结项后方可正式出版。一般15万字左右
4.以论文结项:论文8-10篇(且刊登在本学科最高级刊物上的1-2篇);论文须构成系列,覆盖该课题研究的全部内容,并且是课题重点问题研究的成果。装订要求:最终成果鉴定封面、总目录、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注明被引用、被转载的次数。
5、以研究报告结项:提交10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后附正式发表论文以支撑(总目录清单)。结项材料装订要求:最终成果鉴定封面、研究报告,所发表论文总目录清单。
6、最终成果不要署名
因实行双向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项目负责人申请鉴定结项时,不得在鉴定成果中注明本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
7、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出版和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时,应当注明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
8、尚未公开发表或发表时间在立项之前的、与研究主题无直接联系的、作者非课题组主要成员的成果一概不能作为阶段性成果填报。
9、逐项核对《结项审批书》中所列阶段性成果的名称、成果形式、署名作者、发表刊物及年期、转载情况等,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联系人:卢晶晶 电话: 6332
邮 箱:skc@hhu.edu.cn
科技处、社科处
2013年5月26日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14).doc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附件3: 国家社科结项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