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项目申报
【结题通知】关于办理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11      访问次数: 1200

 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我校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已启动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

12014年结项项目包括按预定计划到期项目、申请延期后到期项目和2014年底即将到期项目。

2、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此次对09年立项的项目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二、日程安排

根据省规划办的要求,我校定于630日和1131日,分两批向省规划办报送结项申请。项目负责人须于此截止节点,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处项目管理科(河海馆222)。(因鉴定期为3个月,630日提交的老师如能顺利结项,则可能有机会申请2015年度国家基金。)

三、材料报送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4份,其中“经费决算”由财务处审核、签章,“单位审核”由审计处签章,采用2014年版本 ,可在社科处网站里“表格下载”模块下载。电子版发至skc@hhu.edu.cn

2.另附经费开支明细账清单(由财务处出具并审核签章)。需先到财务处将经费开支明细账(一式4份)打印出来,贴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栏目处(不再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然后,在该栏目的指定处盖学校财务处、审计处的公章。

3.最终成果简介4份(5000字左右),须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名。

4.审批表、最终成果和成果简介刻成光盘2张。

5.装订成册的匿名(隐去单位和姓名)成果材料6套。

四、最终成果要求:

1.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注项目来源和批准号,未标注的成果结项时不予认可。

2.国家社科基金最终成果形式有专著、论文和研究报告。不同成果形式评估指标体系不同。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申报的最终成果形式(限1种)办理结项。

3.以专著结项:提交装订好的最终成果打印稿。成果通过专家正式鉴定结项后方可正式出版。一般15万字左右

4.以论文结项:论文810篇(且刊登在本学科最高级刊物上的1-2篇);论文须构成系列,覆盖该课题研究的全部内容,并且是课题重点问题研究的成果。装订要求:最终成果鉴定封面、总目录、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注明被引用、被转载的次数。

5、以研究报告结项:提交10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后附正式发表论文以支撑(总目录清单)。结项材料装订要求:最终成果鉴定封面、研究报告,所发表论文总目录清单。

6、最终成果不要署名

因实行双向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项目负责人申请鉴定结项时,不得在鉴定成果中注明本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

7、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出版和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时,应当注明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
 
 8、尚未公开发表或发表时间在立项之前的、与研究主题无直接联系的、作者非课题组主要成员的成果一概不能作为阶段性成果填报。

9、逐项核对《结项审批书》中所列阶段性成果的名称、成果形式、署名作者、发表刊物及年期、转载情况等,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联系人:卢晶晶   电话: 6332

  箱:skc@hhu.edu.cn

  

 科技处、社科处

2013526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14).doc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附件3: 国家社科结项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