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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通知】关于办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6-21      访问次数: 26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将正式启动,现将结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

须结项项目包括按预定计划到期项目、申请延期后到期项目和2013年底即将到期项目。

二、结项要求

1)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项条件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项;

1.项目承担人已按申请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已完成的最终成果,须与原《项目申请书》相一致);
  2.著作类成果已正式出版、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研究报告类成果已被有关单位采纳使用的(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社科研究基金××项目字样);

3.最终成果未出版或未发表者,可由学校组织成果鉴定,通过鉴定者方可申请结项;

4.此次我校对于超期和即将到期的项目不再批准延期申请,请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做好结项工作。

2)一般项目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三、材料报送

(一)免于鉴定直接申请结项项目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word格式1份,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在后面装订);

2.项目成果(原件4套);

3.《项目申请评审书》(复印件,2份);

(二)通过鉴定的项目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word格式电子版1份);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原件1份,复印件1份,word格式电子版1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个人用)》附在后面装订(鉴定专家5人,校内专家不多于2人);

3.项目成果(原件4套,未出版书稿须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书稿正式出版后须补报);

四、截止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通知相关教师做好结项申报工作,并于913日前集中将下半年结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处项目管理办公室(河海馆222)。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卢晶晶   电话: 6332  邮 箱:skc@hhu.edu.cn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doc

附件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doc

附件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个人用).doc

附件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汇总用).doc

                                            科技处、社科处

                                             2013年5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