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省社科规划办有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管理工作,现就2010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要求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立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2013年10月。提请2010年立项项目负责人,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须于2013年10月31日前做好结项申请工作。
二、结项成果要求
(1)结项成果需与立项时所填预期成果相符;
(2)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必须在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上刊登成果;
(3)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有3-4篇以上省级刊物发表的系列论文,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
(4)预期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三、结项材料报送
(1)《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4份);
(2)成果简介(一式4份,字数3000—5000);
(3)结项成果(一式4份):要求装订成册。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的,请将论文集装订成册,论文要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论文正文;所发表论文涉及本人身份的字样全部覆盖后再复印。
联系人:卢晶晶 电话:6332 材料报送地址:项目管理科(河海馆222)
科技处、社科处
2013年5月28日
附件:鉴定结项审批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