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严肃项目管理纪律,决定对2008年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抓紧结项。列入清理范围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于2012年12月12日前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办理结项手续,如逾期省规划办将不再受理该项目的鉴定结项。
2、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可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2)逾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有3篇以上省级刊物发表的相关论文,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3)预期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如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3、结项材料:
(1)结项审批书一式4份;(2)论文集装订成册,一式4份,论文要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论文正文;(3)所发表论文涉及本人身份的字样要全部覆盖后再复印。
联系人:刘峰 电话:6527
邮箱:fengliu@hhu.edu.cn
科技处、社科处
2012年9月17日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