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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清理与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25      访问次数: 1639


关于办理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清理与结项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我校国家社科基金清理与结项工作已启动,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清理与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清理项目:2015年立项项目

结项项目:2016年立项以来研究到期项目

二、日程安排

清理项目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715日,逾期不在受理,课题研究将中止。

结项项目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1210日。

三、结项提交材料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系统在线填写),其中“经费决算”由财务处审核、签章,“单位审核”由审计处签章。课题组成员应与申报书一致,如有成员变化应办理重要事项变更手续。《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中所有填写的日期为报送社科处的日期。系统经费模板填写有2个版本,根据是否设间接费,选择相应模板,纸质版审批书可由系统在线导出。

 2.另附经费开支明细账清单(由财务处出具并审核签章、加盖审计处章)。项目负责人需先到财务处打印经费开支明细账,夹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根据打印明细表在审批书上填写相关费用支出。经费在常州校区管理的,即在校区财务处、审计处办理此事。请带立项通知书和预算回执(已盖学校公章)到审计处盖章。经费决算中不能出现成果版面费,课题负责人和成员的酬金不能在劳务费中开支。(请在本学期放假前相关材料盖好财务与审计章)

 3.需提交结项成果查重报告1份:一是提交查重报告首页纸质版和全文电子版(PDF);二是论文集形式的成果,已发表的论文可以不提交查重报告,未发表的要提交;三是查重时,总复制比、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和去除作者已发表文献复制比都是一个参考,只要作者确认没有引注问题就可以上报。(去除作者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控制在10%以下,总复制比控制在15%以下)。加盖查重机构公章

 4.最终成果简介(成果形式为专著的4000字左右,调研报告、论文(集)等3000字、重大1万字、重点项目5000字左右),须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名。注明项目名称与项目批准号,夹在审批书中。

 5.预算设间接费的,填写《绩效审批表》(附件2),间接费为总经费30%(重大项目除外),管理费一般项目为2000元,重点项目为3000元,间接费扣除管理费即为绩效,已领中检绩效根据经费支出明细填写。(交纸质版,学院需签好字)

 6.审批表、匿名最终成果(隐去单位和姓名)、成果简介、查重报告(首页)各提交纸质版1份。

 7.最终成果纸质版和电子版,须匿名,隐去课题组成员姓名和单位信息。

 8.所有结项相关材料(审批书、成果简介、经费支出、查重报告、成果材料)均在国家社科基金创新服务平台管理系统中在线填写,上传电子版提交。财务打印的经费支出表(加盖财务、审计章)和经财务审计过的决算表须在经费支出模块里扫描成PDF上传电子版。预算回执(加盖章)也扫描成PDF上传系统;若有预算变更,也需上传系统。如果研究成果涉密或领导批示(免于鉴定),则不走线上流程,走线下流程。

 9.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注项目来源和批准号,未标注的成果结项时不予认可,发表的论文只能标注一种来源,即“国家社科基金”来源,其他项目来源不可再列。

 10.最终成果提交要求详见附件3。以研究报告结项的,在提交研究报告成果材料基础上,再提交2万字左右的总结报告(匿名)。以论文结项的,还需提交2万字左右结题总报告(匿名),报告中将系列论文列成整体构架,论述完整性和系统性。

 11.课题在研究过程中,若需变更成员等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在国家社科基金创新服务平台管理系统中在线申请无需提交纸质版。

四、成果归档

 1.填写“河海大学科学技术档案归档审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项目负责人签字(附件4)。

 2.在河海大学科研系统中,点击“我的成果”——“验收列表”——“新增”按钮,在线填写“科研成果登记表”(项目编号为学校科研系统的生成编号,而非国家规划办立项编号),待结项证书发放后,项目管理科再审核通过,并做结项处理。

 3.所有纸质版材料提交1份(若因涉密等因素走线下流程,则提交6份)报送至河海馆226,附件24电子版发送至skc@hhu.edu.cn

联系人:卢晶晶   电话: 7162

社科处

 2020325

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