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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任务书】关于组织2018年度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与专题项目填报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05      访问次数: 460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经专家评审、教育厅审定,我校共立项17项目,其中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5项,思政专项9项,党建研究专项2项,纪检监察专项1项。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围绕结项要求,填写任务书《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省教育厅将以此作为项目检查和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

   2、项目研究时间三年,2020年结项。

  3、《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原则上不予调整。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项目任务书》进行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二、项目结项要求

1、项目成果形式主要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三种形式,选择其中一种即可。

2、项目成果提交形式为系列论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3篇以上署名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可视同为在省级期刊发表2篇论文。

3、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的,项目验收时必须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并附成果采纳部门意见或专家鉴定意见。

4、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需提交有全国统一书号的已出版专著1部。

5、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名称及批准号,未按要求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项依据;标注我厅两个以上项目的同一成果,结项时只认定为第一署名者一个项目的成果。

6、以上最终成果须由项目责任人独立完成或为第一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截止时间

    请于917日前报《项目任务书》(A4 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送社科处(河海馆22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skc@hhu.edu.cn

     联系人:卢晶晶  电话:7162

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科技处、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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