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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通知】关于2014、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15      访问次数: 13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相关单位的用稿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由各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汇总审核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 “中后期管理系统已经开通,请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项目依托学校须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重大事项变更申请,在线审核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四、其他有关要求
  1.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项目,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且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将予以撤项处理。因故不能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须在线填报《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经批准后,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
  2社科处将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3.2013年立项的项目,若本次仍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撤项。

五、截止日期:

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通知相关教师做好中检工作在线填报信息及中检单位在线审核截止日期:2016826纸质材料于2016828日之前邮寄报送于本部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卢晶晶   电话: 6527  邮 箱:skc@hhu.edu.cn

 

 

附件2: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科技处、社科处

                                          2016715

附件1:中检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