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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12      访问次数: 34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定于今年12月开始。现将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1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5.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4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报者可参考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312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5.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4@sinoss.net

四、注意事项

1.原有账号个人凭以往用户名、密码进入系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首页登录框“忘记密码?”链接找回密码。新申请者按提示进行注册。

2. 一旦获准立项,《申请评审书》即为合同。请注意完成时间、课题成员、经费使用、最终成果形式及数量、质量的等方面的约定。如需调整,须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获教育部批准方可。

①最终成果形式有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请选定,并明确是1种还是2种甚至多种。

②优化成员结构,合理安排顺序。

③教育部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研究计划可从20141月开始设计。

经费预算:请查阅教育部相关管理文件(见附件)。有明确规定的是:咨询费、劳务费各自不能超过10%,管理费0.2万;其余各项根据研究需要安排预算,建议和提醒:资料费15-20%,会议费只用于主办小型会议,参加会议或调研发生的交通、食宿等从差旅费报账,差旅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费不包括低值易耗品;其他指成果版面费、办公易耗品等。

⑤项目管理过程中,有中检1次,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发表论文1篇,中检通过后获中期经费。结项:著作正式出版,可申请免于鉴定办理结项,未出版的可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可申请结项,结项后再正式出版;以论文结项,系列论文应不少于5篇(其中本人不少于3篇)。如果本人有2篇高级别论文,结项时可申请免予鉴定,否则要组织专家鉴定;研究报告如有地市级以上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提供正式采纳证明等,可申请免于鉴定办理结项,否则要组织专家鉴定。研究报告结项可以有论文支撑,著作和论文则可分别作为结项形式,不必同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研究的内容和特点等确定最终成果形式。

五、截止时间

请务必于2014222前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后期系统速度将会变慢),于201437前报送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字确认的《申请评审书》(A4纸打印,左侧装订)纸质件2份,报至我处人文项目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学敏                   联系电话:83786527               电子信箱:skc@hhu.edu.cn

                           社科处

20131211

 

 

2014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附件:/control/FCKeditor/editor/images/file/htm.gif325.html(项目管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