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195号)文件要求,现对2018年到期的项目以及已完成项目任务的项目进行结项审核。望相关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以便我校顺利开展下一年度项目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8年到期的项目以及正常进度中已提前完成任务的项目。
二、结题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1)立项时的《项目申请与任务书》;(2)《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一式三份);(3)《项目财务决算表》(附件2);(4)成果支撑材料;
电子版《项目申请与任务书》、《项目验收报告》发至skc@hhu.edu.cn。
上述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
三、截止时间
7月3日前报送完毕,逾期不予受理。7月6日前我处完成验收结题工作,请项目负责人予以高度重视。
联系人电话:6304,6527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6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验收报告
附件2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财务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