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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9年度中央高校科研业务费(人文专项)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27      访问次数: 71

各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195号)文件要求,现对2018年到期的项目以及已完成项目任务的项目进行结项审核。望相关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以便我校顺利开展下一年度项目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8年到期的项目以及正常进度中已提前完成任务的项目。

二、结题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1)立项时的《项目申请与任务书》;(2)《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一式三份);(3)《项目财务决算表》(附件2);(4)成果支撑材料;
    
子版《项目申请与任务书》、《项目验收报告》发至skc@hhu.edu.cn

上述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

三、截止时间

73日前报送完毕,逾期不予受理。76日前我处完成验收结题工作,请项目负责人予以高度重视。

联系人电话:63046527

       科技处、社科处 

          2019627

相关附件:

附件1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验收报告

附件2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财务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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