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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检查】关于组织我校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年度检查和预验收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30      访问次数: 324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督促各研究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我校将启动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年度检查和预验收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

1、检查对象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18年新立项项目除外。

2、检查内容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检查项目的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要求组织课题组成员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1)填写新版《年度检查表》(见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2018年度检查汇总表》(附件2)、《经费支出情况表》(附件3),写明项目完成与进展情况,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变更情况,到期项目按时完成情况,成果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等,附件1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年度检查表”命名A4纸双面印制,《经费支出情况表》作为活页夹在《年度检查表》中,检查汇总表无需打印。

2)项目若有增加成员、延长研究期限等重要事项变更,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表》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和附件5),《变更表》作为活页夹在《年度检查表》中,《变更登记表》无需打印。

3)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注项目来源和批准号,未标注的成果结项时不予认可,发表的论文只能标注一种来源,即“国家社科基金”来源,其他项目来源不可再列。

4)如实填写阶段性成果,负责人为第一署名的成果中,应至少有一篇已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一篇研究报告或者专著。

3、截止时间

1024日之前,各学院集中将年度检查相关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社科处。

二、预验收审查

1、预验收项目

2018年应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不包含重大项目)。

2、预验收形式:学院集中组织,围绕项目遴选相关学科专家,以学术交流会、学术沙龙等形式进行。

3、验收时间与提交材料:各学院于1031日前完成预验收会议,并报送新闻稿(加盖学院公章)。

4、请各学院精心组织好此项工作,充分凝聚专家和教师学术智慧,形成高质量的专家建议,努力提高科研项目学术成果水平。

三、经费

联系人:卢晶晶  电话:7162  email:skc@hhu.edu.cn

附件:附件材料.zip

科技处、社科处

201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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