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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任务书】关于组织江苏省2018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填写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05      访问次数: 294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经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我校获批重大重点项目4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和重点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请各单位尽快组织各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计划任务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并于911日集中报送社政处(河海馆226),同时将各项目任务书电子版发至skc@hhu.edu.cn。《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计划任务书》是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必须分阶段提交研究成果,中期检查期间项目负责人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所提交成果必须明确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来源,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由省教育厅下拨至我校。重大重点项目首次拨付批准经费的4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40%,结项验收后拨付20%;重点委托项目一次性拨付。

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计划任务书.doc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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