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195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专家评审,确定拟资助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专项)第一批清单,现予以公示。
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19年4月28日17:00前,将署名意见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反馈到社科处。
联系电话:83786304;83786527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4月23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19-04-23浏览次数:29
根据《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195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专家评审,确定拟资助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专项)第一批清单,现予以公示。
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19年4月28日17:00前,将署名意见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反馈到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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